女同性戀是關於充血、陰毛、內褲、按摩器,流汗、興奮、快感、痛苦,發散體味、呻吟、暴露、扮裝、嘗試危險,分泌、排泄、喊叫、表演、昏眩、遺忘、花心、嫉 妒、外遇、專情、薄倖、狂熱、...等等。

  女同性戀者因為這些悸動而遭受各種壓迫,不得平等地享受社會資源及權利。看到這些字眼你有什麼感覺!

  很多人問過我到底跟女人在一起是什麼感覺,要怎麼回答,當時我的世界除了女人其他的叫做豬或動物之類的...所以那感覺當然很好啊!!!

  很多追過我的男生會說讓我來改變妳,每次聽到這種對話我都會馬上希望手握棒子把對方打飛,就算現在我不排斥異性但聽到這種話還是一樣,對我而言這有什麼關係嗎,性別是重點嗎?連女生可能都會說還是跟男人在一起啦!這樣比較好!怎樣才是比較好...這是來自於社會的意識嗎?

  如果單純就只說性,男人女人在大家的想法裡就有不同的差別,不是在於生殖器的不同,以前結婚認為女人是來傳宗接代,現在更忙出外像貴婦,在家當主婦,床上當蕩婦,其實我覺得這沒有什麼不好,這句話對我而言是女人的本錢,是魅力的所在;但有人卻認為是女人所以要認命如此,在我目前認知裡這就有很大的差別了。

  我在與神對話看到覺得很爽快的一段。

  如果有""這個東西的話,它就是:因為別人的經驗,而容許你自己變成你今天的樣子,這是你犯了的""

  你們全體。你沒等待你自己的經驗,卻接受別人的經驗為福音(實在地),然後,當你第一次遇到了"實際體驗"時,你就將你認為自己已知的是覆蓋在那遭遇上。如果你不這樣做的話,你可能會有一個全然不同的經驗---一個可能使得你的原來老師,或來源是錯誤的經驗。

  然而,在大多數的例子裡,你不想是你的父母、你的學校、你的宗教、你的傳統、你的聖典是錯誤的--所以你否定了自己的經驗,而贊成別人叫你去想的東西。這一點,再沒有比你們人類對於性的處理上,被證實的更清楚的了。

  每個人都知道,性經驗可以世人所能有的獨一最有愛心的、最令人興奮、最強而有力、最令人歡喜、最能使人恢復生氣、最能鼓舞精神、最能與人肯定、最親密、最使人能合為一體、最具娛樂性的肉體經驗。

  可是,你在經驗上發現此點之後,還反而選擇去接受別人宣布對於性的先前判斷、意見和想法。這些意見、判斷和想法與你自己的經驗直接衝突,然而,因為你非常討厭是你的老師們險的錯誤,於是你說服自己,必然是你的經驗錯了。

  所以在這一點上,最後是,你反叛你真正的真理--倒置破壞性的結果。

  我想到我小時候跟一個男同學約會,老師知道了,處罰的是我:我清清楚楚的記得。

  我那女導師叫我到辦公室對著我咆哮:你是女生ㄟ,不知廉恥,你有沒有羞恥心啊竟然跟男生約會,而那男的一點事都沒有,我則處以跳操場一圈,無法走樓梯2個星期,被同學笑了一個月的刑責...當然現在一點都不怪她了,不過對於那時當下的體驗,我也是人啊!這有什麼批判之處!!!

  或更早之前從還有跟爸爸住在一起時,我已清楚的收到關於父權這方面的社會意識,接著還有當時的單親家庭束縛,壓抑我內心那與人不同的衝突思維,直到我發現關於性能量的好處,是與生俱來的特質,而不是缺點或矛盾,直到許久許久我才開始學習與異性相處。

  這越抗拒越持續的過程維持20多年才發現...當越壓抑時我越凸顯關於性能量的負面吸引,何謂爛桃花、色老頭就被吸引而來,原來這也是一種創造啊!!!還可以調整與整合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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